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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方式

申請期間︰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自111年7月1日9時起至111年8月31日17時止受理申請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111年7月1日9時起開放申請):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申請書下載(自111年7月1日上午9:00起提供下載),請見下方相關連結
諮詢專線︰(02)7729-8003、(02)8771-2345分機2,【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受理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公益出租人︰
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享有稅賦優惠
(一)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
(二)地價稅:適用稅率2‰(依各地方政府之地價稅優惠自治條例認定)。
(三)綜合所得稅:承租人若享有租金補貼,房屋所有權人(且需為出租人)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之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