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113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凡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
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星期一)前提送 (親送、郵寄正本)
受理單位: 申請人(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受理文件: 請填具申請表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提送受理單位申請。 (點擊下方連結)
受理對象: 現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符合該須知臚列之成績或優良表現資格者(如下說明)
! 注意事項
請務必使用113學年度第1學期專用申請表及附件,勿延續使用上一期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