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造成南部地區的災情,我們擴大慰助範圍,協助民眾儘早恢復生活。
住屋及營業場所淹水
▶︎住家淹水達50公分以上,符合救助資格者,每戶可申請臺南市淹水救助金3萬5,000元。此外,市府針對淹水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的住家,每戶補助1萬元的慰助金。
▶︎針對「有營業登記」的店家淹水達50公分以上,每戶可申請臺南市淹水補助3萬 5,000 元。淹水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每戶補助1萬元慰助金。
受災中小企業及稅籍登記業者,提供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新增貸款最高補貼利率1.72%,每家企業補貼上限50萬元;災前既有貸款亦提供利息減免補貼,最高補貼40萬元,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受災住戶及店家請先拍照記錄淹水高度或水痕位置,備妥身分證明、實際居住證明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向現居地區公所提出申請。若無照片資料,區公所亦將派員現場勘查,經審查符合資格後,儘速核發救助金。
家電受損
▶︎室內淹水30公分以上補助1萬元,15公分未達30公分補助5000元,無論是「有居住事實的住家」或是「有營業事實的商店」皆符合資格。
屋內確實有家電因淹水致損壞(需拍照存證,提供維修或保留新家電的憑證)。
泡水汽、機車
▶︎自115年6月29日起至7月28日止受理泡水車慰助申請,汽車每輛慰助1萬5,000元、機車每輛2,000元。
▶︎符合資格民眾可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申請書、車輛泡水證明、維修費用證明及相關佐證文件辦理。
稅捐減免
▶︎房屋淹水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且有居住事實者,減半課徵一樓115年期房屋稅;達50公分以上,則一樓房屋稅全免,並由財稅局依區公所核發淹水救助金清冊主動辦理。
▶︎土地因災害致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無法使用者,地價稅得全免。
▶︎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因災損無法使用者,可依規定申請使用牌照稅減徵或退稅。
▶︎查定課徵娛樂稅業者亦可依未營業天數申請減免。另個人或營利事業因災害造成財物損失,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或菸酒稅等,亦可向國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