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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0821豪雨災害救助之發放,受理期程至115年9月30日止

0822豪雨慰助措施!全力協助民眾災後復原!

住屋及營業場所淹水

▶︎住家淹水達50公分以上,符合救助資格者,每戶3萬5,000元。此外,市府針對淹水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的住家,每戶補助1萬元的慰助金。

▶︎針對「有營業登記」的店家淹水達50公分以上,每戶3萬 5,000 元。淹水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每戶補助1萬元慰助金。

▶︎受災住戶及店家請先拍照記錄淹水高度或水痕位置,備妥身分證明、實際居住證明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向現居地區公所提出申請。若無照片資料,區公所亦將派員現場勘查,經審查符合資格後,儘速核發救助金。

家電受損

▶︎室內淹水30公分以上補助1萬元,15公分未達30公分補助3000元,無論是「有居住事實的住家」或是「有營業事實的商店」皆符合資格。

依淹水救助審查結果逕為審認,無須檢附家電購買或修繕證明。

泡水汽、機車

▶︎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泡水車慰助申請,汽車每輛慰助1萬5,000元、機車每輛2,000元。

▶︎符合資格民眾可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申請書、車輛泡水證明、維修費用證明及相關佐證文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