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造林樹種:新制獎勵期限6年之「獎勵造林樹種及每公頃栽植株數基準表」,分木材生產林(含25種)及非木材生產林樹種(含木本類原生樹種,外來植物白千層及木賊葉麻黃等限定栽植區域,不含竹類)。申請獎勵造林期間:一、114年申請獎勵造林者,期間為114年8月20日至114年12月31日。二、115年起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