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臺南市關廟區公所難救助申請作業流程表 法令依據:1.社會救助法第二十一條 2.臺南市急難救助辦法 應備證件:1.於急難事由發生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2.申請人身分證、私章、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3.申請喪葬救助者應附死亡證明書及支出收據正本4.申請醫療救助者應附診斷證明書及支出收據正本5.申請生活陷困救助者須加附失業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