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申請方式:臨櫃辦理 1.患者須為本區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但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者不 得重複請領本項補助。且應於住院日起或出院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患者本人於申請後死亡,其死亡前尚未具領之補助費得參照民法繼承篇有關規定辦理具領。
應備證件
1.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申請表。 2.註明入出院日期之診斷證明書正本。 3.醫療院所醫師、護理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出具須僱請專人看護證明書。但診斷證明書已載明「住院期間須專人看護」字樣者,免附。 4.載明看護日期、時間起迄、每日看護時數及每日看護費用之看護費收據正本。 5.看護員身分證影本及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書影本各一份。非本國籍之看護員,須附居留證影本及工作證影本 6.具領人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7.申請人印章及代理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委託他人辦理時,應填具授權書及切結書)。 8.領款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