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設籍本市領有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服務窗口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說明1.區公所填具換補發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書,轉送本府辦理。 2.市府社會局填具換補發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書後,直接辦理補發。應備證件1、身分證及戶口名簿(2擇1)或戶籍謄本影本(未滿14歲者)。 2、彩色照片2張。 3、換發應檢附原手冊或證明。(遺失者免附) 4、委託代辦者,應檢附委託人印章,及代辦人之身分證、印章。領件方式市府製發手冊送公所,由公所轉發。
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領有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
服務窗口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申請說明
1.區公所填具換補發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書,轉送本府辦理。 2.市府社會局填具換補發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書後,直接辦理補發。
應備證件
1、身分證及戶口名簿(2擇1)或戶籍謄本影本(未滿14歲者)。 2、彩色照片2張。 3、換發應檢附原手冊或證明。(遺失者免附) 4、委託代辦者,應檢附委託人印章,及代辦人之身分證、印章。
領件方式
市府製發手冊送公所,由公所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