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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關廟區公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臺南市關廟區公所(下稱本機關)為營造優質職場,提供免於性騷擾之工作與服務環境,建立性騷擾事件申訴管道,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處及補救等措施,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及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及性騷擾防治準則,訂定本辦法。

●本機關於知悉所屬員工有發生性騷擾情事時,不論是否提出申訴,應將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本機關受理性騷擾事件申訴之管道如下:

申訴專線電話:06-5950002#251

申訴專用傳真:06-5957573

申訴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tnjrh@mail.tainan.gov.tw

申訴專責處理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