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112年10月3日雲鄉文教基會吉字第1120027號函辦理。二、旨揭獎助案申請對象為雲林籍且就讀各級學校(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在學學生(註:112學年度升二年級生),受理申請時間自112年6月1日起至10月13日為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歉難受理。三、相關資訊及申請書表格請逕至「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至最新消息─「2023第二屆雲之鄉冠名獎學金」資料列印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