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3年8月16日為止,逾期不予受理。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五8-12時及13-17時;假日不受理)
受理單位:各里里幹事或社會課。
應備文件:
一、淹水救助申請表暨勘查表
二、戶口名簿影本(請蓋私章)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三、兩張能顯示住屋內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的照片
四、匯入補助款的存摺封面影本
未設籍或非戶長者:除上述資料外,請另檢附委託書,及實際居住證明(如租賃契約影本或里長證明)
◎務必先針對屋內積水最深的區域拍照存證,以利後續申請
如何拍照存證:
一、請拍攝住戶拿著硬直尺,從室內地板量起,並清楚指認淹水高度的相片2張,須看得出尺上刻度
二、請拍攝標示有門牌號碼的相片1張
補助金額說明:
一、淹水50公分以上住戶,台南市府加碼至1.5萬元,加上中央加發每戶2萬元,共計每戶慰助金3.5萬元。
若具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中央再加發1萬元,共計4.5萬元。
二、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的住戶,市府加碼提供每戶5千元的慰助金。若為低收或中低收入戶,除了市府加碼補助的5千元,另有中央加發1萬元,共計1.5萬元。
三、淹水未達20公分且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中央補助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