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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辦理硬質玉米災損

公告本市為辦理硬質玉米111年9-10月乾旱暨112年1月下旬寒流(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據: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3月6日農輔字第1120022413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如下:救助項目為硬質玉米,救助額度為每公頃為2萬8,000元。
  二、申請期限:112年3月7日起至112年3月16日止,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地點時間:本所農建課,上午8點至下午5點(12~13點午休),假日上午8點至下午4點(中午亦受理)。
  四、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身分證、農會存摺、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第一類3個月內)或存續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五、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同產季同項農產品,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