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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

為保障老人口腔健康,減輕老人經濟負擔,特補助經濟弱勢老人裝置假牙,以維護老人生活品質與尊嚴。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臺南市牙醫師公會(以下簡稱公會)、臺南市各區公所。
四、計畫實施日及受理期限:
(一)申請者:自即日起接受民眾申請至113年12月10日止(或額滿為止);若申請人數眾多而經費不足支應時,依補助態樣之優先順序予以補助。
(二)診所:113年12月15日前寄件至公會。
(前述2項之日期皆以郵戳為憑,未於各截止日完成者,一律不受理)

詳細計畫請參閱下方<相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