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3年臺南市淘汰老舊機車及換、新購電動二輪車補助方案

113年擴大調整為出廠滿10年以上老舊機車(亦即102年12月31日前)換購電動二輪車即提供補助。96年6月30日前出廠老舊機車換購再加碼2,000元,並針對特定族群及中低收入戶、四個偏遠地區(南化區、龍崎區、左鎮區及楠西區)持續加碼補助金額。

補助資格及標準如附件